根据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文秘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录聘用制文秘人员2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户籍地不限。
(二)文秘人员的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统招)及以上学历;
3.专业:汉语言文学类、中文类、新闻类、文秘类(有一定写作基础者可放宽);
4.年龄在22——35周岁;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熟悉运用办公软件;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公告栏、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日期及地点
(1)报名日期: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31日;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6)。
联系人:张玉倩、王岩
联系电话:0452-6562139、13199670125、15663340119
2.报名者需持以下材料:
(1)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请登录qiqihaermlsjcy@163.com,密码mls123456,请勿擅自改动密码。下载《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并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100KB),提交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zhangyuqian123456@163.com;《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纸质表格一式2份,贴近期免冠同版2寸证件照片;
(2)报名时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下发学历证书的,可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近期免冠同版2寸证件照片4张。
(三)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写作能力,语言组织能力,满分5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50分。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按2:1确定。笔试和面试考官由我院招录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四)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相加计总分,按总成绩排名。
(五)政审。需调取本人人事档案,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文秘工作的情形。
(六)体格检查。报考文秘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经考核违反工作纪律或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随时退回派遣公司,解除聘用合同;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聘用制文秘人员聘用期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照齐齐哈尔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合格后,每月工资为1450元,单位为其缴纳保险费用(单位应缴部分),此费用标准随国家调标浮动。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