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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招聘2名工作人员

滴道区法院网 | 2019-08-2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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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法院队伍,缓解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压力,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制外)书记员1名、合同制(编制外)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名(女性)。现将有关考试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职责

  1、岗位性质:合同制(编制外)书记员,合同制(编制外)司法警察辅助。

  2、岗位职责: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诉讼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卷宗材料整理、装订、归档,案件相关信息录入等审判执行辅助工作;部分书记员承担行政部门综合类文员等辅助性工作。聘用制法警是协助司法警察履行法院机关和法庭安全保卫、开庭安全警卫、送达文书、协助执行和财产保全等工作职责。

  二、招聘名额及开考原则

  1、招聘名额:经党组会议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岗位职责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辅助1名(女性)。

  2、开考原则: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否则视报名情况缩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学、法律专业优先,具备法律专业基本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要求满20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07月30日至1999年07月30日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符合报考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范围

  聘用范围:面向鸡西地区。

  五、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实地报名、资格审查、微机打字、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外网以及法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招聘考试公告。

  (二)实地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9年8月20日—8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程序: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违法证明、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到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政工科506室报名(联系电话:0467—2347506;联系人:朱涛)。报名时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3、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07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法院政工科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四)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

  微机打字: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听打字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6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平均每分钟打字高于60个字的1字计1分,最高分不超过30分。

  法警体能测评: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体能测试统一由法警大队考核)

  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一道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600字以上的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写作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电话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

  (六)成绩运用

  按总成绩从最高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以微机打字成绩高低排序。

  (七)公示

  微机打字、笔试、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1、所录用人员为聘用制人员,由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文职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人事(书记员、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聘用人员签订的聘任合同终止,已聘用人员在书记员、文职人员人事制度改革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用权利。

  2、由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本院现有聘用人员等同。随着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提高,聘用书记员工资相应调整,原则上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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