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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不可逆,变化多!人事制度变化,编制内外界限消失?

黑龙江华图 | 2019-09-2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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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改革一直箭在弦上,2020年将如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样,成为不可逆转之势。事业单位改革是否意味着铁饭碗即将不保?

  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分类改革之后员工待遇将发生如下变化: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1)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剥离并划归行政机构;

  (2)对职能调整的事业单位,对职责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3)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

  转变为行政机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转制后将成为国家行政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主要是指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机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等事业单位。转制单位员工将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身份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换为企业职工,职工在转制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转制后职工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收入与岗位责任、个人贡献以及企业效益密切挂钩,参照劳动力市场价位,合理拉开差距。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1)公益一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

  (2)公益二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一部分事业单位虽然被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但编制将受到很大控制;且将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新设立的一律不予明确行政级别。

  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获得收入,薪酬由绩效工资+离退休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职业年金构成,其中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原则上可相对大一些,一般按月发放,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所占比重;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未来事业单位序列中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也将发生很大变化!

  2016年7月6日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到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

  这意味着更加适应市场要求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将会渗透到事业单位日常管理中。

  过去那种“编制内”与“编制外”的界限将彻底消失,“大锅饭”、“干部身份”等效益低下、人才流动受阻的不合理管理模式即将成为历史,换来的将是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人才有进有出、可以自由流动的工作环境。

  可以预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仅提供了更好更公平的工作机会,还为广大青年人创造了能够发挥才华的平台。我们不仅不应该焦虑,还应该期盼它早日成功达成目标。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策支持下,通过我们的努力会点石成金,将手中的“铁饭碗”变成货真价实的“金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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