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集贤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5名、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集贤县人民法院
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共招聘书记员15名(不限性别)、财务1名(不限性别)。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2.爱岗敬业,认真细致,具有一定学习实际问题的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名人员须具有集贤县户籍;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书记员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熟悉电脑操作技能,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2.财务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财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12月27日
2.报名地点:集贤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现场确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原件及复印件1份,彩色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考者须现场如实填写报名申请表;
(2)各类证书及复印件一份(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4.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等,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专业能力测试:包括公文写作、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两项。
3.根据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组织面试。
六、相关待遇及义务
1、考核后按挡确定工资(交三险)。
2、招聘人员均实行合同制,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3、如上级对法院招聘人员政策发生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新的政策安排。
七、联系人:周靳联系电话:0469-4673072 1761469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