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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兴安岭塔河县疫情防控期间公益性岗位招聘50人公告

塔河县人民政府 | 2020-08-0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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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和管理力量,将防疫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我县防疫工作实际情况,经上级部门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通过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面向塔河县户籍并且长期居住在塔河县镇内的人员,非塔河县户籍人员需到居住所在社区开具长期居住证明。

  四、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共设50个岗位,50人,均为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疫情结束后自动解聘。岗位设置在塔河镇内各社区,主要从事卡口管控、人员排查、保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不得空岗、缺岗。

  五、招聘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报考年龄条件为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能正常登记记录,会使用智能手机及体温检测仪等。

  (二)优先聘用

  统招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通过塔河县政府网站、塔河电视台和当地宣传栏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公告日期5个工作日。

  (二)组织招聘考试

  1、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以招聘公告为准。

  (2)报名地点

  塔河县就业服务中心大厅报名处。

  (3)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所需材料如下:

  ①《塔河县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2、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等形式,测试应考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在塔河县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人员比例,进入体检。对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结束后,拟录取名单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或不良反响的人员,由塔河县疫情防控期间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确有问题的人员形成报告上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报告提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五)聘用

  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直接管理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确定具体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对其上岗情况进行考勤、考核,表现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合同。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前,由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岗前培训。聘期内合同内容如与上级新政策不符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六)岗位待遇

  临时公益性岗位每月工资1270.00元/月,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附件1.xls

  附件2.docx

  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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