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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大兴安岭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调整、加分公示及领取准考证通知

塔河县人民政府 | 2020-10-1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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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调整、加分公示及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岗位调整、加分公示及领取准考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调整

  2020年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2020年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关于报名比例的规定,经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个岗位取消,13个岗位降低开考比例,17 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2个岗位缩减招考人数且不设开考比例。其中: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原来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降低为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并按照正常程序参加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最低分数线60分及以上(不包含政策性加分),如考生未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详见附件1)。请上述岗位涉及的考生认真核对计划调整情况。

  二、加分公示

  按照《2020年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加分政策的要求,现将拟加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4日

  监督电话:0457-3620023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进行反映,如未及时反映相关问题,视为无异议。

  三、领取准考证

  请广大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如下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10月15日—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领取地点:塔河县人社局就业大厅

  四、防疫须知

  考生需提前熟知考试防疫要求,并携带《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3)领取准考证时上交给人社局工作人员。

  附件1、2020年塔河县事业单位划表(调整部分).xlsx

  附件2、2020年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xls

  附件3、2020年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防疫及安全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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