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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公告

黑河市人民检察院 | 2020-12-1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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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0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要求,结合现场资格复审、速录技能测试等情况,现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中:“根据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共确定职位代码309岗进入面试人员7人(按要求此岗位缩减为招聘4人);职位代码310岗进入面试人员11人(按要求此岗位确定招聘5人);职位代码311岗进入面试人员2人;职位代码312岗进入面试人员10人;职位代码313岗进入面试人员10人;职位代码314岗进入面试人员7人(按要求此岗位缩减为招聘4人);职位代码315岗进入面试人员10人(按要求此岗位确定招聘5人);职位代码316岗进入面试人员2人;职位代码317岗进入面试人员6人(按要求此岗位缩减为招聘3人);职位代码318岗进入面试人员8人(按要求此岗位确定招聘4人);职位代码319岗进入面试人员4人(按要求此岗位缩减为招聘2人);职位代码320岗进入面试人员6人;职位代码321岗进入面试人员2人;职位代码322岗进入面试人员6人(按要求此岗位确定招聘3人);职位代码323岗进入面试人员3人(按要求此岗位缩减为招聘2人);职位代码324岗进入面试人员5人(按要求此岗位确定招聘3人);职位代码325岗进入面试人员4人(按要求此岗位缩减为招聘2人);职位代码326岗进入面试人员1人,职位代码327岗进入面试人员1人(按要求此二岗位合并后招聘1人);职位代码328岗进入面试人员2人。(详见附件)

面试有关事宜

  (一)时间

  2020年12月13日(星期日)

  (二)地点

  黑河市人民检察院 (黑河市爱辉区迎恩路12号)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在12月13日早7:3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手机龙江健康码绿码界面进入。

  3.考生入场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穿着带有标志性的服装,不得佩戴饰品,违者按违纪处理。

  5.考生进入候考区后需及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封装后交由考务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凭身份证领取。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防疫要求

  1.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黄码考生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黄码考生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高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或取消面试资格。

  2.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4.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由于疫情原因请考生自备午餐)。

  5.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面试环节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456-8276477

  附件: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黑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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