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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塔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工作面试

地区行署办公室 | 2021-06-2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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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1年塔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招聘工作即将进入面试阶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现将2021年塔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公告内容,逾期不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二、面试时间

  2021年6月26日上午7:30分到达指定地点签到。

  三、面试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四号亚朵酒店3楼会议室。

  四、面试准备工作

  (一)面试携带材料。

  本人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入场。

  咨询电话:0457-3620023,15604576868

  (二)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在2021年6月26日上午7:30分到达面试地点指定候考室,8:00以后禁止考生进入候考室。

  2.严禁携带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区,携带手机的考生必须将手机关闭装入信封后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有违反取消其面试资格,食品及饮用水需考生自备。

  3.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及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不得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4.考生在候考室内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按照顺序排号候考。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的抽签号。

  5.考试期间,考生必须按照指定路线在引领员的引领下出入,严禁大声喧哗,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6.考生在面试时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7.面试时间为10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回答3个问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且签字确认。

  8.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不准外传试题,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讨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

  1.未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人员。

  2.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考点人员。

  3.未到指定地点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抽签、候考人员。

  4.进入候考室后发现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手机未上交)人员。

  5.穿制服或佩戴标志性饰物,经面试工作人员提醒不服从管理人员。

  6.面试期间透露个人相关信息人员。

  7.候考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擅自离开候考室人员。

  8.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面试人员。

  9.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大声喧哗、扰乱考场秩序人员。

  10.利用任何手段与外界联系的人员。

  六、特别提示

  (一)谨遵防疫要求。考生应佩戴口罩,来自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旅居史及身体健康状况,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掩盖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请参加面试的考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二)合理安排出行。请考生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订票,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视疫情形势变化,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并解释。

  附件1:2021年塔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名单

  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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