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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河五大连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3人报名条件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1-07-0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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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质、年龄、户籍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道德品行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被开除公职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戒护大队岗位(岗位代码0009、0010)的考生,同时须增加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2.报考人员及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考: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本条中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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