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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270人报名时间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1-07-2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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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程序

  (一)报名

  黑河市“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2021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黑河市“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2021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网上报名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15)进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

  1.网上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至8月2日。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考生基本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标准二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5: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学历证明、报到证、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附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报名后,要进行应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3)缴费确认。报名费人民币45元/人,报考人员在2021年7月29日9:00至8月3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8:30—11: 00,现场确认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按照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对3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生、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人员、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考乡镇岗位的加15分,报考街道岗位的加10分,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2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7月29日。符合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加分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和入伍时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

  3.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1年8月11日9:00至笔试日期前,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6)考生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主动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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