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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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泰来镇第二次社区工作者招聘44人公告

泰来镇人民政府 | 2022-12-1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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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泰来镇社区工作力量,经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2年第二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泰来县泰来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计划

  招聘社区工作者4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年满18周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服从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品行端正,热爱社区事业。

  2.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并应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泰来县户籍且为常住人口,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1976年4月7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2. 泰来县城镇内目前社区在岗各类聘用人员有社区工作经验的,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3. 城镇内目前社区在岗各类聘用人员有两年以上(含两年)社区工作经验的,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 有过非正常上访行为人员。

  7.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保障

  聘用后,工资、保险等待遇标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审核

  1.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15日。

  2. 报名地点:泰来镇向阳社区(新生街与建设路交叉口)。

  咨询电话:13206622534。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3.报名方式:本人持以下材料现场报名。

  (1)《报名登记表》、《疫情防控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粘在报名表上);

  (5)2年及以上泰来县城镇内社区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资证明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首页和本人姓名页)。

  前四项材料必须提交,最后两项为加分项佐证材料,可结合自身实际提交相应材料。

  注意:已参加过12月10日举办的社区工作者考试的只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疫情防控承诺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前来报名即可。

  (二)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国史、疫情防控、社区建设、时事政治和县情县域中心工作等内容为主。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排序,前44名列入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依次以有社区工作经验、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学历高低、年龄结构、题目分值等要素优先。

  加分项:

  1.泰来县城镇内目前在岗社区各类聘用人员且满2年社区工作经验的成绩加10分。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成绩加2分。

  加分项可累计,与成绩共同计算。

  (三)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 体检合格考生,由泰来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联审联查,重点考察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组织谈话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取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由镇党委、政府统筹安排到五个社区工作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被录用者与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待遇手续。

  六、纪律要求

  1.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考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察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2.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泰来镇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 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4. 此公告由泰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社区工作者第二次招聘报名表

  附件2: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泰来县泰来镇委员会

  泰来县泰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原文标题:2022年泰来镇第二次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tailai.gov.cn/pages/639830531d41c875b282d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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