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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鹤岗市绥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绥滨县人民政府 | 2023-06-2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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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鹤岗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工作要求,鹤岗市绥滨县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已经结束,对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复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具体人员详见《鹤岗市绥滨县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28日—6月29日8:30-16: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滨县人民办事中心510)

  四、审查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依次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附件1:鹤岗市绥滨县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xlsx

  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原文标题:鹤岗市绥滨县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uibin.gov.cn/bsfw/gggs/28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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