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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03人报名入口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3-09-0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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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考生可在2023年9月5日-23日9:00-16: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打开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实名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提交报考申请。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近期证件照,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

  (4)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基层服务项目”栏目进行选择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项目生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应为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人员。

  (5)考生需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400-100-6624。

  (三)网上审核

  1.用人单位于2023年9月6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受理本单位应聘人员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2023年9月6日-24日9:00-17:00期间内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说明考生不符合此岗位报考条件,考生可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资格审核(包括现场确认)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现场确认

  1.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现场确认和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具体时间详见“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退伍证书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审核认定的“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审批表”进行加分确认。

  3.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

  (五)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六)准考证打印

  缴费考生于2023年10月10日-13日9:00-16: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B涂卡铅笔或0.5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非公立医院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公立医院笔试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自行组织实施。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10月30日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4)笔试试卷采取机器阅卷,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含)以上。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录像及评分有关资料保存1年。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同考核人选面谈、查阅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3.对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4.进入体检与考核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九)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严肃纪律

  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71115 (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原文链接: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0482614719EE8D11E0630A0012ACAB1E&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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