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试题资料

首页 > 黑龙江社会考试 > 试题资料

社区工作者每日一题:主刑和附加刑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3-09-21 10:43

收藏

  下列关于主刑和附加刑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

  B.主刑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C.附加刑都是资格刑

  D.附加刑不能独立适用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即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主刑是刑罚方法的类名称。根据《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因此,选择 A 选项。

  【拓展】BD 项:根据《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根据本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BD项错误。

  C 项:资格刑,又称“能力刑”,是指以剥夺犯罪人法律上赋予公民享有的一定权利为内容的刑罚方法的总称。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即属于资格刑性质。我国刑法的附加刑并不都是资格刑。C 项错误。

  点击添加>>>专属备考微信客服

  相关图书推荐>>>2023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图书合集(教材、历年、2000题)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