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3年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公告》要求,经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报考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和地点
“黑龙江人才周”:2023年11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3年1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原大兴安岭地区体育馆(曙光学校东侧)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2023年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人才周”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拟进入面试人员,其中经过公示的政策性加分人员无需再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数不足3:1的岗位降低面试开考比例,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具体详见面试公告。
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三、需携带的材料
1.《黑龙江省2023年度事业单位联考考生报名信息表》;《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报考“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2024年应届毕业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
3.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父母或配偶为大兴安岭户籍的需提供父母或配偶的户口簿、亲子关系证明或结婚证)。且记载的户籍迁入时间应在2023年7月18日(含)前。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要求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若考生报名时为社会在职人员,但资格确认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可提供证明考生已离职或处于待业状态的相关佐证。例如,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已办结的辞职辞退手续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诚信承诺书(附件5、6)
请考生按照以上先后顺序将材料提前排序并在每页右上角签署姓名,以便审核。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4.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大兴安岭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dxal.gov.cn/dxal/c100025/common_list.shtml)。
咨询电话:0457-2756519(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
0457-2750421(“黑龙江人才周”)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附件1: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进入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附件2:2023年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拟进入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附件5:诚信承诺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附件6:诚信承诺书(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
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原文标题:关于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dxal.gov.cn/dxal/c100025/202310/c13_2644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