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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庆市大同区“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暨教育人才引进能力测评公告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 2023-12-1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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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暨大庆市大同区2023年教育人才引进公告》安排,结合考试工作实际,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告。

  一、能力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报名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暨大庆市大同区2023年教育人才引进并接到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电话通知将于12月11日开始,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能力测评方式

  能力测评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制定,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100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岗位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幼儿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考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人数需要,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确认环节),并在大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 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大庆市大同区2023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签名版。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符合引进公告中“黑龙江籍(含黑龙江籍考生和黑龙江籍居民)一批次录取的统招本科及以上;大庆籍(含大庆籍考生和现大庆籍居民)二批次录取的统招本科及以上”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新生录取名册或录取批次证明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符合引进公告中“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两年人员;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大庆市及所属县(区)街道、社区工作满两年的非在编人员”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期工作经历证明(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岗位,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街道、社区人员工作经历认定表(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岗位,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⑦诚信承诺书签名版。

  ⑧非在编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单位及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是资格审查的必要材料,请考生本人携带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因材料信息不实、虚假、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而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请各位考生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资格审查纪律要求。

  3. 面试。参照考录公务员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人数需要1: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排名为准),并在大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测评时间及地点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发放笔试准考证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政府公寓楼一楼会议室。携带本人身份证及4张蓝底免冠二寸照片。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

  笔试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同祥学校初中部(从北门进入)(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同福路100号),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资格确认、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逾期不参加能力测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因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空缺,按上一轮成绩进行递补。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2.考生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电子扫描笔等带有记忆性、运算功能或通讯功能的电子手表及设备带入考场。如有携带的,需放置到考场物品存放处保管。考试期间,若发现考生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视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3.严禁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4.考生应严格遵守《考生须知》及各项考试规定,如发现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如有突发性事件导致本次考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大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59-6165208

  大庆市大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暨大庆市大同区2023年教育人才引进能力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dqdt.gov.cn/datong/gzgg1/202312/c05_3226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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