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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气象部门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招聘31人公告

黑龙江省气象局 | 2024-01-11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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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 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 《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气发〔2023〕 81 号)等的规定,为满足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工 作需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 2024 年度 气象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气象局承担全省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 能,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黑龙江省气象局内设 10 个机构,8 个直属事业单位,1 个地方气象事业单位。全省 下辖 13 个市(地)气象局、72 个县(市、区)气象局。

  二、招聘岗位

  为推进人才强局战略,广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业务岗位 急需人才,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 2024 年应届毕业生 31 名(气象类专业),具体岗位见《黑龙江省 气象部门 2024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第二批,气象类)》 (附件 1)。

  专业根据《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 年版)》 (气人函〔2023〕345 号)(附件 2)认定。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持有毕 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2023、2024 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2024 年应届高校毕业 生(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或 2023 年毕业后(以取得学历证书时间为准)且在择业期 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 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 业服务机构,并持有空白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毕业生原毕 业学校或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进行派遣的高校毕业生。 凡不能按应届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一律不予接收。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 坚定。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 技能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 年 7 月 31 日前 取得认证。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 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 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 为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 情形。

  10.现在读的全日制 2024 年 7 月 31 日以后毕业的学生 不得报名应聘。

  1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 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 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 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 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批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气象人才招聘网、黑龙江省气象局官方网站、中国气 象局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在线接收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公告需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聘计 划、招录专业目录、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清单等资料,详细 了解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网络在线报名时间为 2024年1月23日 9:00 至1月25日 12: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招聘网站邮箱在线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 一个岗位,需向 hljqxzp@foxmail.com(黑龙江省气象局招 聘专用电子邮箱)发送个人信息报名材料(邮箱地址请不要 粘贴复制以避免邮件发送失败,邮箱地址请以键盘方式输 入)。

  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第一志愿)-姓名-学历- 所学专业”

  2.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 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

  ②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 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③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④应聘者填写《黑龙江省气象部门 2024 年度毕业生应 聘报名表》(附件 2),同时需在报名表中注明是否同意在同 级单位内调剂,是否同意调剂到下一级单位。

  ⑤填写《黑龙江省气象部门 2024 年度招录毕业生个人信息表(报送 excel 电子版)》(见附件 3)。

  应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附件 2、附件 3、学信网上个 人学历学位在线查询结果(即《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PDF 电子版)以及本人近期 1 寸白底或蓝底免冠电子照片 (JPEG 格式,照片名称“报考岗位名称(第一志愿)-姓名”) 发送至 hljqxzp@foxmail.com(黑龙江省气象局招聘专用 电子邮箱)。

  ⑥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 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

  ⑦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 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⑧ 应 聘 人 员 需 关 注 气 象 人 才 招 聘 网 ( http://zp.cmatec.cn )、 黑 龙 江 省 气 象 局 官 方 网 站 (http://hl.cm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聘 信息栏目)、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政 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聘信息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 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 因导致错过应聘任何环节,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

  ①省局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②经人事处资格审查合格后,人事处将通知应聘人员 进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 通知。

  (三)考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通过资 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 1 中对应报考岗位明确的考试方式组 织考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为面试考试。根据具体岗位需求采取直接面 试的考试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 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 15 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 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综 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最低合格分数 线为 60 分。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 1:1 的比例由 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如报考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140 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 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毕业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招聘单位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 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考 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知识与岗位适应能力、工作实绩、 心理素质、个人征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资格条 件进行复查。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 予聘用。对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 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从同一岗位 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调剂

  没有递补人员的,可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考 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岗位的人选,应从服从 调剂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按 要求进行公示。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将在气象人才招聘网、黑龙江省气象 局官方网站、中国气象局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 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按要求到省局人事处报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 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为拟聘 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 者其委托人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该合同中将明确拟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合同双方违约责任、拟聘用人员违 约金等相关要求。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气 象部门人员招录工作的意见》(气发〔2017〕44 号)规定,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原则上为 5 年。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 12 个月,试 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 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 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填写《国 家气象系统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入编登记表》,并按人事管理 权限存入个人档案。

  五、严格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招聘工作过程中, 查实应聘人员有报名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取 消其聘用资格。

  (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职,严守纪律,发 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 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明确的情形和 程序处理。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451-82631826,82645892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八、监督

  本次毕业生招聘工作全程由黑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 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632311。

  附件 1:黑龙江省气象部门 2024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 划(第二批,气象类专业)

  附件 2.黑龙江省气象部门 2024 年度毕业生应聘报名表 附件

  3.黑龙江省气象部门 2024 年度招录毕业生个人信 息表

  附件 4.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 年版)

  黑龙江省气象局

  2024 年 1 月 11 日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二批,气象类)

  原文链接:http://hl.cma.gov.cn/zfxxgk/zwgk/rsxx/zpxx_90967/202401/t20240111_5999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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