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美区)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林都优青”面试资格确认及岗位调整公告
根据《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林都优青”引才活动公告》,现笔试已结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引进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综合笔试情况,将部分岗位和面试开考比例进行调整,同时启动面试前资格确认工作,现将以上内容公告如下。
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1个)
伊美区人民医院20230109601岗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取消岗位(1个)
伊美区美溪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20230108901岗位因参加笔试考试人数和引进岗位人数不足1:3,取消该岗位
三、面试资格确认
(一)资格确认人员范围及方式
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引进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采取现场确认方式进行资格确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确认时间
2024年1月19日
(三)资格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1、伊美区新欣街道办事岗位:伊春市档案局后身前进社区二楼
联系电话:13845888755
2、伊美区南郡街道办事处岗位:青山大街27号伊美区南郡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15645890070
3、伊美区红升街道办事处岗位:普新小区综合楼2楼政工办
联系方式:13359677871
4、伊美区人民医院岗位:美溪镇向阳委15号伊美区人民医院门诊二楼医政科
联系方式:18445808880
(四)现场资格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或预毕业证明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如报考人员为伊春市域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现场资格确认时,需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2)
7、采取委托方式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还需提供由考生本人填写的《委托书》(附件3)和《诚信承诺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留资格确认处。
(五)资格确认要求
1、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3.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的,以申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如出现顺延递补情况,将电话通知到本人,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6.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安排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附件:1、伊春市(伊美区)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林都优青”面试资格确认及岗位调整汇总表
2、《伊春市(伊美区)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林都优青”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委托书
伊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
原文标题:伊春市(伊美区)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林都优青”面试资格确认及岗位调整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cym.gov.cn/ymqrmzf/c101571/202401/3392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