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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牡丹江绥芬河市“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相关事宜通知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 2024-02-20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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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通知要求,现将面试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岗位及招考比例

  根据现场资格确认情况,对无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2023-05);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的岗位降低开考比例(2023-22);对本岗位进入面试人数构不成竞争的岗位(2023-08、2023-18、2023-20)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人员公示

  经现场资格确认44人(含递补)进入面试,现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日期: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1日。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人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进入面试人员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政策咨询电话:0453-3945032 18645261808

  监督举报电话:0453-3997760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要求

  结合岗位需求和相关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面试方式,详见《面试方式及内容要求》(附件2)。

  四、面试日期及准考证打印

  1.面试日期:2024年3月10日(星期日)。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3月9日9:00至3月10日8:00。

  4.准考证打印:考生请自行登录春风人才网(网址:https://sfh2023rcz.ibaoming.net/)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五、特别提示

  1.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面试准考证。考生需认真阅读面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2.考生须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外地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在参加结构化面谈、试讲时须着正装,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参加面试,严禁佩戴带有明显标志性的饰品。

  4.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考试规定,如发现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考生需自行准备当日午餐及饮用水,不要携带有刺激性气味食物。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方式及内容要求

  3.教师岗位试讲参考教材目录

  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suifenhe.gov.cn/contents/1962/145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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