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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哈尔滨市宾县纪委监委开展选调工作人员7人公告

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政府 | 2024-02-2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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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省纪委监委《关于推进县(市、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派驻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工作指导口径》文件有关规定,经请示县委同意,宾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行政编制7名:副科级(不含)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选调范围为各乡镇、县管单位在编在岗副科级(不含)以下公务员。选调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副科级(不含)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考核等次除外)。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或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等不符合转任条件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同级党委管理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和联络员等,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人征得原单位同意后于2024年3月5日16时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宾县纪委监委综合办公室报名。

  1、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干部本人填写《宾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宾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公告网站自行下载。)

  3、《公务员登记表》及《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接受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调人员。根据选调基本条件和要求,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能力测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或有关规定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能力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从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以文字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重点考核人员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核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人际沟通、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成绩将向所有考生通报。

  (四)体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7名。考察采取查阅人选档案、到人选所在单位谈话等方式进行,核实资格条件,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借调试用。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向原单位出具借调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若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将退还原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1-57907309    监督电话:0451-57907330

  联系人:孟庆娟、刘思琦

  附件:《宾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宾县纪委监委

  2024年2月21日

  原文标题:宾县纪委监委开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bx.gov.cn/hebbx/tzgg/202402/c01_9693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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