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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鹤岗市事业单位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 | 2024-04-15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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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鹤岗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及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等相关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参加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现场审核地点

绥滨县人民办事中心510室

三、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申请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并一次性提供政策性加分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无效)。

1.身份证和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3.“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5.“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生提供村村大学生报名登记表、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服务所在区、县管理部门服务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7.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提供《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

8.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

9.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现单位参加工作时间、近三年考核结果、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情况、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10.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供县级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定资料。

四、咨询电话:

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68--7873012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不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三)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1月21日(含)。
 

附件: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原文标题:鹤岗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hegang.gov.cn/hegang/tzgg/202404/293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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