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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市巴彦县民政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公告

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政府 | 2024-06-2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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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民政服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县民政局需要选调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人数、范围

  选调单位:县民政局

  选调岗位:婚姻登记处登记员

  选调人数:4名。

  选调范围:从县内各乡(镇)、县直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填报《巴彦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人:皮泽宇

  联系电话:56058531

  报名所需材料:

  1.《巴彦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编制证明、《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察

  考察主要对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选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拟调入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附件:巴彦县民政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文标题:巴彦县民政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bayan.gov.cn/hebbyx/c104978/202406/c01_9949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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