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规定,我区将开展2024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建华区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建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黑龙江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在黑龙江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1.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24年9月25日9:00至10月12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请选择“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
2.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二)体检
1.体检对象:具备本公告“认定范围和对象”规定人员
2.体检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1日(早8:00-9:30节假日正常调休)
3.体检地点:建华区卜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解放门医院)
4.体检具体要求:
为了使您的体检更加顺利、结果更加准确,在体检前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1)化验肝功、血糖(素食三天)等项目者,需空腹12小时于次日上午10点前抽血。体检前日应清淡饮食(以素食为主),禁酒、禁茶、禁咖啡、禁宵夜,并避免使用对肝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做肝、胆、脾、胰部超声检查需空腹,泌尿系超声检查者需憋有少量尿液,女士检查盆腔超声者需憋尿至膀胱充盈。
(3)检查妇科前,请排空小便,女士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妊娠或近期(2-3个月内)计划妊娠的女士,请告诉妇科医生,勿做妇科检查。
(4)检查胸透等放射项目时,需注意衣着及饰品。衣着上不能有金属、塑料、树脂等硬性材料的装饰物,孕妇(已婚未育者请务必检前确认是否受孕)或近期(2-3个月内)计划妊娠的女士不宜做X光放射检查。
(5)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并携带药物备用。
*体检当日需要您带身份证,并将您的体检表内需本人填写部分详细填写,以便我们与您联系,感谢您的配合。
检查报告结果在体检后三个工作日可取。
*体检中心地点:齐齐哈尔建华区卜奎大街217号。
*体检中心联系电话:13329422709
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表正反面打印。
(三)现场确认
时间、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417室。
10月16日-10月17日(9:00-11:00 14:00-17:00)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体检合格表原件(A4纸正反双面打印)。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建华区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含专升本);驻建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建华区部队。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同一版,背面写清姓名和报名号)
8.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内地(大陆)申请人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各认定机构进行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特别提示: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考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申请人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网上报名、体检表及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4.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和领取证书
我区教育认定机构不支持邮寄的方式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领取日期、地点和办法在QQ群发布。认定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尽快存入个人档案。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2-6162210 王老师
(请考生加入建华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877763831)。
附件: 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
原文标题: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秋季)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jhq.gov.cn/jhq/c100473/202409/c02_4985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