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及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黑办发〔2019〕22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等相关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参加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4日8:30—11:30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西门进入(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7号)
二、现场审核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由黑龙江省卫健委认定的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材料的原件。②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当地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诚信承诺书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按照以上先后顺序将材料提前排序并在每页右上角签署姓名,以便审核。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仅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审核,其他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57-2756519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诚信承诺书
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标题:大兴安岭地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dxal.gov.cn/dxal/c100025/202410/c13_2961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