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佳木斯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佳木斯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2025年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
1.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纠纷登记、调解统计、案例分析、研判等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坚持原则,服从组织调配。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上(2003年1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报考大兴司法所、创业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了解社情民意,有调解能力和调解经验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三)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辞退或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中因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3.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受过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7.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4日—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三)报名地点
佳木斯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地址:建三江中央大街16号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2楼会议室)。
需本人到报名地点提交《佳木斯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现场签订承诺书。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考生需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带有公章的工作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等)。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高小寒
电话:0454-5710186
(五)资格审查
由佳木斯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招聘方式
1.此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闭卷考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官方公众号公告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公文写作,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情况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商议进行调剂处理,如调剂后仍不足1:3的比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现场核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官方公众号公告为准。
3.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本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5.笔试前领取的准考证通用于笔试、面试和报到,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由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进行电话通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采用加试形式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商议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者自行在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医院(三甲)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对拟聘用人员电话通知录用情况,在此期间如有放弃出现缺额的,可以由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由佳木斯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统筹安排从事人民调解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辞退。聘用期满,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再续聘,应聘人员应服从安排。应聘成功人员需自行解决吃住行事宜,工资标准26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同时为其缴纳五险单位应缴部分)。
六、有关要求
1.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2.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需随时关注官方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5.本公告由佳木斯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佳木斯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2025年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计划表》
2.《佳木斯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佳木斯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
2025年1月13日
原文标题:【公告】佳木斯市司法局农高区分局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dwg_NbK60MPrebN5E81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