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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知青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呼玛县人民政府 | 2025-02-1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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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快呼玛县知青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公司队伍建设,满足公司业务需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客户的能力和公司组织形象,增强内部沟通与协调能力,增加人才储备,经公司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信息

  1.招聘人数:5名。

  2.岗位:文职2名,业务推广员1名,会计1名,出纳员1名。(具体详情见附件:呼玛县知青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3.编制:国企。

  三、公告发布

  呼玛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huma.gov.cn/(2月10日—2月18日)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0日(含)之后出生)。

  4.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基本素质:热爱祖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执行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责任心。

  6.技能要求: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7.健康要求: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其他要求: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不良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满足岗位所需的具体要求,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9.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取消此招聘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开除公职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分期限、影响期限时间,以202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1日。

  2.报名地点:呼玛县知青宾馆。联系人:卫广鑫   联系电话:17604572234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现有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上述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资格确认

  (1)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

  (2)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二)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呼玛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长15分钟,共3道题,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各评委独立打分,每次面试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5年3月2日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并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公示,同时公示拟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

  六、体检与考核

  1.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招聘程序。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公示期满、体检完毕,经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方可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任职的人员,取消聘任资格。

  聘任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试用期内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解聘。

  八、招聘纪律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与组织、监督和服务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是与竞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以及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及时报告并回避。没有及时报告并回避的,一经发现或被查实,将取消聘任资格和相关成绩,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呼玛县人民政府、呼玛知青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会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特别提示: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457-6118789

  附件:1、报名信息登记表

  2、招聘岗位计划表

  3、应聘诚信承诺书

  呼玛县知青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

  附件1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件2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3应聘诚信承诺书

  原文标题:呼玛县知青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uma.gov.cn/huma/c100619/202502/c13_3042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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