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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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伊春市南岔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5人公告

南岔县人民政府 | 2025-04-0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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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提高社区服务能力,满足社区工作用人需要,按照《关于印发〈伊春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指导方案〉〈伊春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优化三年计划〉的通知》(伊基治办发〔2025〕1号)文件要求,南岔县将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依据南岔县城乡社区建设实际需求和岗位缺口,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15名。其中面向聘任制专职网格员招聘7名,面向社会招聘6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4月1日(含)至2007年4月1日(含)期间出生。聘任制专职网格员岗位和退役军人岗位年龄放宽至45(含)周岁,即1979年4月1日(含)至2007年4月1日(含)期间出生;

  3.考生需具有伊春域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含)前。报考面向聘任制专职网格员岗位的需具有南岔县户籍。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地限制;

  4.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时已取得毕业证书。面向退役军人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含中专)及以上;

  5.报考面向聘任制专职网格员岗位的,需具有南岔县一年及以上从事网格员工作经历(统计时间截至2025年4月);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电脑操作。能够胜任社区入户走访、排查、服务等工作;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确认(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过程中的各环节公告、通知、公示将通过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关注查看。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4月1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地点:南岔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报名处(通山路66号)。

  3.资格初审:现场报名阶段,报考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公告要求,携带以下材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不可由他人代报。

  资格初审由南岔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原则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不低于1:2的比例要求,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招聘岗位。

  4.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南岔县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3份、电子版2寸照片(蓝底);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高中(中专)等在“学信网”上打印不出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提供学籍或学校证明;

  (5)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面向聘任制专职网格员岗位的需提交与乡镇签订的合同;

  (7)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初级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

  5.注意事项:

  (1)以上资格初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一式两份(报名表除外)。

  (2)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6.公布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加强关注、及时查询。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试卷为客观题,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伊春市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资格复审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录人数1:2比例,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1.考生需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工作专班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需对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3.因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

  4.经面试资格确认后,如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2的比例,经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招聘岗位。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真实素质与临场应变能力等。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生放弃面试的,出具放弃声明后可按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六)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及考察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末位排名并列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再增加一轮面试,按照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2.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本人违法犯罪、失信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可进入体检环节,并书面通知本人。考察结果在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七)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经履行考察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考生报考岗位所属乡镇报到。

  2.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乡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1.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岔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8045802333

  招聘监督电话:15245872138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1.附件1南岔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附件2南岔县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南岔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原文标题:南岔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nancha.gov.cn/ncxrmzf/c100686/202504/3975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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