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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管理助理及科研助理10人公告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 2025-06-16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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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辅导员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科研项目质效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0号)中“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及管理助理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1958年建校,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厅级),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详细信息可登录学院官网https://hnyjj.org.cn/。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科研助理2人;管理助理8人。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招聘对象及年龄条件:2024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及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7年6月16日前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及其他要求,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及详见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管理助理及科研助理岗位计划表》。

  注: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见习协议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https://hnyjj.org.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期间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m6402406@126.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网报材料说明:

  (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报名表》电子稿;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稿(报名期间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有效期内)电子稿。

  注:申报人员将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命名格式“招聘部门+姓名+联系方式”。

  2.资格审查。6月21-23日,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

  3.现场确认。6月24日,人事处进行现场确。

  确认材料:

  (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报名表》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报名期间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6月25日进行面试。面试注重考查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给予应聘者1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15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后,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及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学院统一组织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协议。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3.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及自动放弃岗位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签订《牡丹江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岗位聘期1至2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薪资待遇

  大学专科毕业生2000元/月;本科生毕业生2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毕业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毕业3500元/月。

  以上薪资待遇每年按照10个月计发。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岗位。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0453-6402518、6402067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25年6月16日

  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管理助理及科研助理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25年招聘管理助理及科研助理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nyjj.org.cn/info/1030/155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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