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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岗位人员6人公告

大庆师范学院 | 2025-07-2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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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学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人员范围 学历 需求人数 备注
1 教学助理 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 6 协助教师开展教学辅助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3.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7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4.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学位。

  5.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6.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7月29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大庆师范学院招聘网站(http://111.43.18.109:81/zp.html#/)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注册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简历、上传附件后即可选择应聘对应岗位。

  3.报名提供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大庆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岗位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

  (3)《大庆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岗位政审表》(附件3);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和各阶段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通过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所有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上传到“其它附件”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

  (5)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复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应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后,关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1)、政审表(附件3)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应聘人员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或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复审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学校为拟聘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并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以及代缴社会保险。工资标准为2080元/月(不包含社会保险的标准)。

  五、有关说明

  1.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入职手续。

  2.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专科、本科)和学位证书(本科)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保局开具的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体检报告原件。

  3.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入职手续办理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情形、程序和报告制度,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并从严进行资格审查。

  5.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6.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1577 18245993220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邮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大庆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岗位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

  3.大庆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岗位政审表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5年7月22日

  原文标题:大庆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岗位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dqsy.net/info/1072/100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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