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汤原县公安局工作需要,特委托佳木斯市浩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名,派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工作,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计划
共招聘34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工作岗位、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12月31日-2001年5月31日前出生)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能素质好。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瘢痕、无纹身、烟花,形象好。
(四)佳木斯辖区籍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予以免试录用,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五)具有以下条件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1.汤原县户籍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2.具有A、B类驾驶执照
3.掌握维语、藏语、俄语、英语技能
4.退伍军人(特战、反恐等)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过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7、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长期以来汤原县公安局及其下属单位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3 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 年 5 月 23 日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本人准备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特长佐证材料各一份(拍成电子照片),并填写《汤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在公告后),将电子照片和报名表的压缩包命名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详细报名方法如下:报名时将准备好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毕业证电子照片、特长佐证材料原件电子照片各1份,网站下载填写的电子报名表 ,将所有电子照片及报名表压缩成压缩包,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为:报考人姓名+本人手机号码,将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8611952454@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13045406600或18603687653
4、笔试
比例为20%,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5、体能测试
比例为20%
6、面试
比例为60%。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拔岗位数额1:2比例确定(达不到1:2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低于60分不得录取。
7、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8、政审
政审由领导小组负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
9、公示
对于体检、政审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地点在佳木斯市浩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期为7天。
10、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佳木斯市浩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2年,含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若有辞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出现空缺,按选拔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经政府相关部门考核合格由佳木斯市浩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标准每月基础工资2200元,缴纳社保“五险”,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聘用人员不享受通讯费、年终一次性资金、目标兑现奖、取暖费、交通补贴等待遇。由县财政拨付。合同期结束后,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附件:报名表.xls
汤原县公安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