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服务质效,拓展“互联网+服务”,为全市广大纳税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决定公开招聘40名编制外政务大厅税务窗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计划考试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其中:男性5人、女性35人。
三、报名条件
(一)院校及学历
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
22至27周岁(1992年5月31日-1997年5月31日出生)。
(三)专业
会计审计类、计算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出版类、戏剧与影视类、经济类等相关相近专业,参照《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部分)》(见大庆市税务局网站、大庆税务微信公众号通告)。
(四)其他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男身高175cm及以上,女身高165cm及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25%或不低于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形象气质俱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4.有主持、演讲等特长的,条件适当放宽。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辞退的公职人员;
(2)身体有纹身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复审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
外网电脑登陆https://www.wenjuan.com
手机登陆微信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jaE3Qzs/
网上报名时间:7月17日(周三)至7月19日(周五)每天24小时可以报名。
现场复审时间:7月20日(周六)至7月21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现场复查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培训中心(萨尔图区体育街11号)。
2.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资格、现场对符合条件人员的毕业院校、学历、年龄、身高、仪容仪表、专业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报名时本人需提供的资料(电子版材料统一存放以考生姓名命名的独立文件夹内):
(1)《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受托公开招聘政务大厅税务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查看)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3)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及电子版;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查看)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查看)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原件1份并加盖公章)。
4.考试通知:资格复查符合条件的通过微信通知。
(二)笔试、面试、体检等
综合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微信通知
考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税收(会计)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明礼仪、心理测试、常识等。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微信通知
面试内容:笔试男性前10名、女性前70名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急应变、沟通协调、逻辑思维等。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见微信通知
体检要求: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男性前5名、女性前35名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为拟招聘考察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顺序递补。
五、聘用人员的使用和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政府部门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务派遣协议,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再续签三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在试用期间,由于辞退或解聘出现空缺的,顺序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工资为每人每月3000元(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五险),不提供交通、食宿。
本招聘方案归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6394957,0459-6621342,0459-6394704,0459-6394798。
联系人: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邱世荣,王玉凤,奚路路,彭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