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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佳木斯市桦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公告

桦川县人民政府 | 2019-08-0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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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时长 价格 科目
事业有成尊享 4天4晚+4天4晚+3天3晚     协议12800笔试不过退10000面试不过退9000                      19800未录用全退      4天4晚综合知识+4天4晚冲刺+3天3晚面试
事业有成无忧 4天4晚+4天4晚 3980元 4天4晚综合知识+4天4晚冲刺
事业有成必达 4天4晚 1980元 4天4晚综合知识
事业有成冲刺 4天4晚 2680元 4天4晚冲刺
事业有成面试 3天3晚面试 2980元 3天3晚面试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暂行)》(退役军人部发[2019]2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桦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我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桦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隶属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负责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转接;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咨询和走访慰问;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桦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计划招聘14名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桦川县户籍,40周岁(1979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退役军人和军烈属等优抚对象。

  3、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4、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对部队军人有深厚感情。

  5、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失信执行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7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桦川政府信息公众网、桦川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9日。报名结束后,本次考试信息发布地址以“http://www.huachuan.gov.cn/(桦川政府信息公众网)”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需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退伍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名并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上粘贴照片,一式两份,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另备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

  (2)报名地点:桦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开考比例:按照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如果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到达或超过招聘人数的3倍即可考试,如果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比例,可按报考人数的3:1的比例缩减招聘人数进行考试。

  3、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

  4、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的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100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政审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成绩完全相同的则由考试承办单位组织重新进行面试,至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按程序由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补录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

  (五)公示和录用审批

  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桦川政府信息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由县编委办理落编手续。

  招聘纪律

  本次考试由桦川县退役军人领导小组牵头,县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委监委监督。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严肃处理;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一经录用,需在岗位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

  2、报考人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在总成绩公示后,不能如期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定诚信承诺(附件1),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工作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桦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5、咨询电话:0454-38200060454-382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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