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提升公安机关维稳处突能力,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大队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2名,其中退伍士兵26名,大学生毕业生6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吃苦耐劳精神、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适中、无明显生理缺馅;
4、具有东宁市户籍并在东宁市内有固定住所的;
5、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高要求。退伍士兵身高要达到1.75米以上,大学毕业生身高要达到1.70米以上。
7、文化程度为大专以上,退伍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有A2、B1驾驶证者优先;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和治安处罚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公安局合同制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1619室),联系电话:3673810、3673829。
3、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退伍军人证明材料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测量身高。
4、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30日到市公安局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费。
(二)考试
退伍士兵考试科目为体能测试,大学毕业生考试科目为体能测试和公文写作。
1、体能测试
时间:2019年9月2日上午。根据《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分别测试100米跑,4x10米往返跑, 1000米跑。
2、笔试
时间:2019年9月2日下午。考试内容:公文写作。
(三) 体检
时间:2019年9月4日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项目及标准,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政审
招聘工作人员到应聘人员所在辖区派出所、社区进行调查和政审,政审合格者,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聘用期间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市公安局可依据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五、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公安局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评授警衔,在公安机关主要从事非执法岗位工作。工资标准为每月1800元,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东宁市公安局
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