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缓解当前警力不足的压力,满足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拜泉县政府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程序执行。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110人。其中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招聘男性辅警60人;县公安局其他科、所、队招聘辅警43人(其中女性辅警8人);其他岗位7人,其他岗位聘用后,安排到县人民法院工作4人,安排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3人,具体的工作岗位由法院、检察院安排。招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拜泉县公安局2019年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齐齐哈尔市及所辖县(市)、区户籍;
3、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后出生),司机岗位年龄要求在22至40周岁之间;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特警辅警身高在170cm以上,其他辅警身高男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
6、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或家庭成员有非访的;
5、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按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有精神病史、残疾、传染病、口吃、色盲、纹身的;
7、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8、其他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
三、福利待遇
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包括安排到法、检工作的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工资标准为每月1700元,社会保险(五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于2019年9月18日在拜泉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分两批次报名。第一批次为退役军人报考特警大队辅警报名;第二批次为社会其他人员报考公安局其他科、所、队及法、检两院的辅警报名。第一批次退役军人报考特警大队辅警中,如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招聘特警辅警计划,缩减下的特警辅警招聘计划放在社会其他人员中。
领取准考证等其他环节请关注拜泉县政府网公告公示,不另行通知,不及时关注拜泉县政府网站的,产生后果自负。
1、报名时间:
第一批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9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第一批报名结束,如开考比例达不到3:1,于9月26日将报名人数在拜泉县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特警大队辅警社会报名计划;
第二批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9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拜泉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报名咨询电话:0452-7323831-3444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
(2)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填报准确后打印);
(3)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无论哪个环节过程,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本人承担。
(4)在基层服务期满的项目生,按照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报名时提供享受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拜泉县人社局、公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项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拜泉县公安局全程配合组织实施,在出题、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各个环节中,拜泉县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计入考试总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笔试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试卷内容50%,第二部分《公安基础知识》占试卷内容的5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2比例的核减岗位),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业务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官由5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人选,若笔试成绩再相同,以公安基础知识分高者确定人选。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顺序按总成绩排名确定,具体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3)进行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由拜泉县公安局依据《黑龙江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中相应规定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六、几点要求
(一)招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自觉接受监督。
(二)严格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办事,对营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考生提供的虚假材料和考试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七、本公告由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拜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与实施。未尽事宜由拜泉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拜泉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