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详见公开选调职位表)
市委政法委机关科员职位2个;代管参公群团单位市法学会正科级领导职位1个、科员职位1个。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法学(法律)专业或具有2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正科级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所任职务层次不得低于拟报考职位职务层次;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调入后将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为:①所在单位干部推荐材料;②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全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为1份。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法定假日、公休日不接受报名)。地址:大庆市委政法委干部管理科(大庆市政府A827房间)。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因错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报考人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二)资格审查
收到相关材料后,由市委政法委对报考资格条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将及时反馈报考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低于规定比例的,将对岗位作出合并、调整或予以取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报考人)。
(三)准考证发放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10月18日16点前到大庆市委政法委干部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大庆市政府A827房间),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政法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10月22日9:00-10:30(共1个半小时)。报考人员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10月25日9:00-11:00。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情况在市委政法委网站公布。
五、考察公示
(一)政治审查(2019年10月28日-11月8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比拟选调人数多1-2人),如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组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将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需提供个人现实表现、廉政鉴定材料、干部档案原件,考察对象需要提供近两年工作总结。
(二)体检(2019年11月11日)
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本人自理。
(三)公示(2019年11月18日-11月22日)。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要,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市委政法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459-4689286
附件: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