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职位需求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人(其中男性10人,女性2人)。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工作岗位;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较为严重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3.自愿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为20-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4年10月25日至1999年10月25日)之间。
三、岗位及专业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中文类、电子工程类专业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要求具备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和编辑软件;
3.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曾受过行政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限期调离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方式。10月25日至11月15日进行报名,有意者请将填写完整的《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否则报名无效)发至电子邮箱871032517@qq.com,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451-55397020。
(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的《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份,本人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后面用碳素笔写明报考人姓名),其中一张贴到报名表上;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4.本人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计划确定参加笔试的人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报考人员,综合确定招聘人选。
(四)确定录用的人员与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1、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按规定,保险个人承担比例部分由个人承担)。
2、工资根据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七、其他事宜
1.录用后,工作地点在哈尔滨市区。
2.报名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3.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任一环节中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4.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所有。
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