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黑河市委宣传部、中共黑河市委网信办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调范围、数量和岗位
面向黑龙江省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公务员,市委宣传部选调科员2名、市委网信办选调科员2名。
(一)市委宣传部
1.文字综合岗位(男,1名),岗位代码A。
2.文字综合岗位(女,1名),岗位代码B。
(二)市委网信办
1.文字综合岗位(1名),岗位代码C。
2.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岗位(1名),岗位代码D。
上述岗位不能兼报。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市委宣传部岗位人员:应具有2年及以上理论研究、文字综合、调查研究、法律法规、刊物编辑工作经历;
报考市委网信办岗位人员:①文字综合岗位应具有2年及以上理论研究、文字综合、调查研究、法律法规、刊物编辑工作经历,能适应值班值宿要求。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岗位应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网络安全或信息化相关工作经历(即具有县级及以上网信、网安、工信等部门工作经历),或所学专业符合专业二级目录“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参考《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能适应值班值宿要求;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
6.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初审
此次公开选调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12月23日。报考人员通过黑河先锋网下载《黑河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黑河市委网信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1.报考市委宣传部岗位人员需报送《黑河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扫描电子版),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综合文字材料2篇(不少于2000字)至hhxcbxd@163.com。
2.报考市委网信办文字综合岗位人员需报送《黑河市委网信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扫描电子版),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综合文字材料或相关工作情况材料2篇(不少于2000字)至wxbmsk@sina.com。
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后本人于2019年12月25日-12月27日,每个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市委宣传部岗位人员资格审查地点:黑河市政府大楼1701室(黑河市通江路2号)。报考市委网信办岗位人员资格审查地点:黑河市政府大楼903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黑河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黑河市委网信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含考核等次);
5.报考市委宣传部岗位人员: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综合文字材料2篇(不少于2000字);
报考市委网信办岗位人员:文字综合岗位,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主创的有代表性的综合文字材料或相关工作情况材料2篇(不少于2000字),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岗位,能证明本人专业等级、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2寸照片3张(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同时提供同版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不超过200k)。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选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人选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发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计算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总成绩与选调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则黑河市爱辉区城镇户口者优先。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考察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如考生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调入
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市委网信办室务会议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黑河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四、相关要求
(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6-8226287、15561688077。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本次选调将通过黑河先锋网或电话等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市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456-8268783。
市委网信办咨询电话:0456-2832776。
(六)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黑河市委宣传部、黑河市委网信办所有。
中共黑河市委宣传部
中共黑河市委网信办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