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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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佳木斯市桦南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 2019-12-1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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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桦南县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9年下半年佳木斯市桦南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佳木斯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桦南县政府网站:http://www.huanan.gov.cn

  桦南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专业名称需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5.考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现桦南县在编职工;

  9.2020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 至2019年 12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桦南县劳动大厦人才中心209室

  联系电话:0454-6225747

  2、资格审查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限桦南行政区域户籍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本(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照片正面打印本人姓名)、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置人员看护中心岗位需要提供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及退伍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如果达不到3:1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市人社局同意后,通知报考人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至2019年12月24日。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

  考生请在报名时将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到桦南县劳动大厦人才中心209室,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过期未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笔试结束后,将第一时间公布笔试总成绩。各加分项目所需材料明细详见附件3:《申请政策加分材料》。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试卷分(满分为100分)+政策加分。考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表》。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笔试成绩在“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将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30分)、计划组织能力(25分)、沟通协调应变能力(25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15分)、举止仪表(5分)等内容。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将在“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不含加分)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核(留置人员看护中心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党员和退役军人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并列,则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笔试加试,直至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应聘者自付。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体检、考核过程中有弃权的考生,此岗位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入选,仍出现并列,加试笔试专业知识直至出现成绩高的考生递补。

  七、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并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擅自调动工作(包含试用期),五年内调离桦南县者视为违约,人社部门不予以办理调转手续。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454—6221531(接受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附件1.《2019年下半年佳木斯市桦南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9年下半年佳木斯市桦南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申请政策加分材料》

  附件4.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附件5.《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6.《2019年佳木斯市桦南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附件7.《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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