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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考核方案

牡丹江技师学院 | 2020-01-03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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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学校教育发展,满足教学实际需求,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考核全面的原则。

  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30名,拟聘用人员30名全部参加考核。(具体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等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2.道德品质。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包括出勤率、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3.业务能力和工业实绩: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理论、教育教学水平、课堂组织协调、创新进取及其它适应职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

  4.资格复核。参照公开招聘公告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在职人员参加考核的,学院需对其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和程序

  考核对象需在1月10日前按照《考核对象需提供材料》要求,将所需材料送交牡丹江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兴平路288号B507室)。技师学院通过座谈、调查、培训考核、查阅档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各项基本情况进行考核,并下发《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考核表》,对考核测评要素进行定性评价和分析,以保证考核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考核程序如下:

  1.考核组围绕考核内容进行评价。

  2.考核组对被考核人的学业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相关方面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材料。

  3.学院根据各考核组的考核评价结果,撰写考核报告。考核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被考核人的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适应职位任职要求情况;资格复核情况等;用人单位研究确定的考核结果、聘用意见等。

  考核测评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被考核人经牡丹江技师学院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一票否决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散,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问题。

  五、上报材料

  1.《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考核表》一式三份,盖好章,被考核人签字。(如被考核人需出具介绍信,由牡丹江技师学院负责出具)

  2.考核报告。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工作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聘任学校负责的态度,严肃考核工作纪律。考核工作要严格按规定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发现在考核中有组织领导不力、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走过场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宣布考核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名单

  附件2: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考核表

  附件3:考核对象需提供材料

  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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