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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哈尔滨市通河县疫情防控招聘30名临时性社区公益岗位人员公告

通河县人民政府 | 2020-03-1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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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通河县城镇社区招聘临时性公益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通河户籍并在通河镇城区常住人员,具备就业条件的适龄且龙江健康绿码人员,同等条件下侧重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确有困难的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应聘人员需在年龄18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3月1日)。

  二、岗位职责、数量、期限、待遇

  岗位为非全日制临时性城镇社区公益岗位,工作职责是小区管控、人员排查、生活保障、保洁消毒等社区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工作日期自2020年3月起,为期6个月;全县6个社区共30个岗位;待遇不超过880元/月人,实际发生金额根据岗位履职考核情况发放。(非全日制是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该公告从2020年3月17至3月19日公告3天。自2020年3月20日起集中报名1天结束(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通河镇所属6个社区,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按居住地点在所辖社区报名,报名人需提供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照片2张。报名资格条件经社区初审合格后由通河镇政府、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扶贫办、县就业局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或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由县城镇社区临时公益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报名条件不足招聘名额的,采取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健康状况和岗位适应度。报名人数超出开发安置岗位额度,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通过考试方式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用。

  通河县城镇社区临时公益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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