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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聘6人公告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2020-07-0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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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工程督察员3人。

  2、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人(管理岗2人、业务协调岗1人)。

  二、岗位职责

  1、工程督察员。参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验收、备案的工作;协助处理工程质量信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管理岗人员。负责办事大厅窗口人员管理及业务办理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处理紧急或突发情况,落实和执行各项运行制度。

  3、业务协调岗人员。负责办理事项在受审分离流程中的协调工作、根据政务改革的需要梳理落实各项业务流程、负责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事项清单的梳理更新以及政务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一)工程督察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市政专业(给排水、暖通、电气、道桥)1人;土木工程专业(工民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2人;

  4、男性,年龄要求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要求从事建设工程实际管理工作10年以上,从事监理工作或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优先考虑,有市级质监站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6、技术职称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其他同等注册证;

  7、执业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执业证书者优先考;

  5、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男女不限,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有管理或政府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曾参与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6)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四、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一)工程督察员。派遣到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工作,月工资为3000元。缴纳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二个月。

  (二)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派遣到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月工资为2787元,享受年底平均绩效考核奖励6000元。缴纳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二个月。

  五、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的形式招聘。

  1、发布公告

  在大庆高新区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方式:填写附件《报名表》并与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上传至指定 邮箱rcfwj8109116@163.com,标题务必为“报名岗位+姓名+年龄”,填写内容完整,报名表照片清晰(必须有)。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8:30 -7月10日17:00

  咨询电话:

  0459-8109369(工程督察员岗位)

  0459-6041966(公共服务中心岗位)

  3、资格审查

  组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等于或高于2:1的,该岗位进行考试。

  4、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5、体检

  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

  6、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确定拟招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报名表.doc

  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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