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57号)要求,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9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孙吴县户籍(不包括辖区农垦、森工系统户籍人员)2020年1月1日之前迁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至2002年7月1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应届毕业生);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当天严格落实孙吴县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需戴口罩,配合查询个人近14天“行程码”“健康码”测体温,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3.学历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
5.自行下载和填写《2020年孙吴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
6.报名费每人45元,只支持现金缴费。
7、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3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
孙吴镇人民政府(中央大街319号四楼人大代表之家)。
咨询电话:0456-7236317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成绩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70%)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相关事宜在孙吴县政府网站通知,请考生关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www.hljsunwu.gov.cn)通知公告栏。笔试当天严格落实孙吴县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戴口罩,配合查询个人近14天“行程码”“健康码”测体温,如不符合要求,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不足2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孙吴县政府网站上通知。面试当天严格落实孙吴县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戴口罩,配合查询个人近14天“行程码”“健康码”测体温,如不符合要求,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可在孙吴县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工作单位、辖区派出所、社区(村屯)等进行情况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者享受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
六、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全程监督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本公告由孙吴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
孙吴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