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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招警考试模拟练习7.14(1)

黑龙江华图 | 2020-07-14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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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下列选项中,不能适用刑法总则共同犯罪相关规定的有?( )

  A.甲明知乙已婚,仍与其领取结婚证

  B.甲教唆未满14周岁的乙杀死了丙

  C.甲知乙想偷车,盗取车钥匙给甲,又在乙盗车前要回,但乙用其他方法盗窃了轿车

  D.甲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乙10万元钱,托其将儿子录用为公务员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A项和D项均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中的对合犯。A项中,刑法同时处罚处于对合地位的两个行为人,且法定刑相同,均为重婚罪。D项中,刑法对两个对合主体都处罚,但罪名和法定刑均不同,甲为行贿罪,乙为受贿罪。B项乙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甲是间接正犯,甲和乙不能构成共同犯罪。C项甲在犯罪实施前又有效撤回了自己的帮助行为,所以不能和乙成立共同犯罪。

  2). 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

  B.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

  C.律师在法庭上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D.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行为相关问题的理解。防卫是否过当,要根据人身或财产受到的危险以及防卫的条件等因素决定,不能一概认为对除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就属于过当。关于B项,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几种情况指的是行为的性质而不是仅指这几种罪名,所以,对于这种情况一样可以实行特殊的正当防卫。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得泄露他人隐私。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一样构成犯罪。

  3). 红星大型连锁超市因业务发展需要招聘人员,可以使用招聘启事。( )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启事是指将自己的要求,向公众说明事实或希望协办的一种短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使用。按其内容,启事可分为招生启事、寻物启事、招聘启事、挂失启事、征集启事、征婚启事、庆典启事等。故本题判断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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