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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选调部分岗位调整报名时间和考调条件公告

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 2020-07-3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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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前期报名情况,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因工作需要,请示上级,我院研究决定延长部分选调岗位报名时间,调整部分选调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2020年8月5日17时前(工作日上午9:00—10.:30,下午14:00—:1700)到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报名。具体详见以下

  岗位一、刑事执行检察岗位

  选调第三检察部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当职级)以下职位1个(驻看守所等监管场所从事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

  要求:男;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学及相关专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资格条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法院刑事审判、检察院刑事检察岗位工作经历。

  岗位二、民事行政检察岗位

  选调第四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以下职位1个(从事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

  要求: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学及相关专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资格条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民事行政检察、民事审判工作经历;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任职资格证书(A证)。

  岗位三、法律政策研究岗位

  选调综合业务部四级检察官助理以下职位1个(从事法律政策研究等工作)。

  要求: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学及相关专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资格条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法院、检察院业务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取得一定法律调研工作成果;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任职资格证书(A证)。

  其它条件请参照《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中选调范围和条件要求。

  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0日

  附: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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