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报名情况,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因工作需要,请示上级,我院研究决定延长部分选调岗位报名时间,调整部分选调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2020年8月5日17时前(工作日上午9:00—10.:30,下午14:00—:1700)到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报名。具体详见以下
岗位一、刑事执行检察岗位
选调第三检察部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当职级)以下职位1个(驻看守所等监管场所从事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
要求:男;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学及相关专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资格条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法院刑事审判、检察院刑事检察岗位工作经历。
岗位二、民事行政检察岗位
选调第四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以下职位1个(从事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
要求: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学及相关专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资格条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民事行政检察、民事审判工作经历;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任职资格证书(A证)。
岗位三、法律政策研究岗位
选调综合业务部四级检察官助理以下职位1个(从事法律政策研究等工作)。
要求: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学及相关专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资格条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法院、检察院业务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取得一定法律调研工作成果;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任职资格证书(A证)。
其它条件请参照《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中选调范围和条件要求。
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