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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网:2020山东省考面试守则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网 | 2020-08-10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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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入闱参加面试。持非绿码的,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守则

  二、面试人员入闱后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入闱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在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

  三、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四、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和笔试成绩名次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

  五、面试人员应在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回答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六、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考场,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点。面试结束后的试题为秘密级,不得对外透露、传播面试试题。每半天全体人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第一时间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面试人员可登陆网站查询本场考生面试成绩。

  七、面试人员不得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反面试考试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终止面试程序、责令离开考点、不予面试评分、面试成绩为零分等处置。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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