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岗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鹤岗市公安局拟对面试、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7日早6点
地点:鹤岗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
根据市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将体检结果中国鹤岗网站(http://www.hega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初定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符合复检条件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鹤岗市公安局提出复检申请。
四、考生须知
1.目前在鹤岗的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测温合格参加体检,连续测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不得参加体检;
2.考生必备5要件:
所有考生须持:
①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②身份证;
③行程码“绿码”;
④龙江健康码“绿码”;
⑤1张二寸蓝底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
3.请各位考生8月27日早5:50到鹤岗市人民医院(地址: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1号)D栋体检中心门前集合。现场进行相关审核筛查工作,对于未完成相关审核筛查工作的,或相关审核筛查不合格的,或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或不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的考生不得进行体检,干扰体检秩序人员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体检前一天不要饮酒,尽量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憋尿。女考生参加体检最好穿分体衣,尽量不要穿连衣裙。
5.体检费男考生570元,女考生580元,体检当日由考生自行向医院缴费(特别提示医院只收取现金)。
6. 体检全程考生不能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交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交流,需由领队陪同或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
7.如考生因疫情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8.体检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立即开展岗前培训工作。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上岗准备。
鹤岗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