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黑龙江科技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辅导员公告》《黑龙江科技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线上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要求,经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线上审核,以下为通过资格确认,可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名 |
学生处 |
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
朱志众 |
学生处 |
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
孙彦雷 |
学生处 |
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
高晓松 |
学生处 |
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
郑超 |
学生处 |
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
范春林 |
学生处 |
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
郭振 |
学生处 |
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
蒋昊成 |
学生处 |
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
吕晓波 |
学生处 |
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
徐百平 |
学生处 |
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
卢兴 |
学生处 |
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
李思聪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美育教师 |
李哲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美育教师 |
王子骞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美育教师 |
黄小涵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美育教师 |
贾凯合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美育教师 |
林冠宇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美育教师 |
伞丽微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美育教师 |
李皓莹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美育教师 |
李文鹏 |
理学院 |
基础数学部教师 |
盛洁 |
理学院 |
基础数学部教师 |
张佳宁 |
理学院 |
基础数学部教师 |
田原 |
教务处 |
教务管理岗 |
王肖肖 |
教务处 |
教务管理岗 |
王梦露 |
教务处 |
教务管理岗 |
李昕萌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韩荣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刘小羽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张润婕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刘阳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刘畅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张傲然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陈诗文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刘思洋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景亚楠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苏宇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李婉乔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韩天越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刘爽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王佳运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郭禹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梁敏智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张博雅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刘丽婧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于悦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孙树英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胡启菲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孙溢泽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戴钰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刘昕 |
组织部 |
专职组织员 |
刘雪妍 |
二、笔试相关事宜
1.笔试时间
2020年8月25日15:00—16:00
2.笔试地点
招聘岗位 |
笔试地点 |
学生处辅导员(驻男生公寓)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美育教师 理学院基础数学部教师 教务处教务管理岗 |
教学主楼EN0202 |
组织部专职组织员 |
教学主楼EN0204 |
隔离考场 |
教学主楼ES0201 |
3.笔试内容
学生处辅导员(驻男生公寓)主要考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内容,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组织部专职组织员主要考试内容为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相关理论知识以及组织员工作相关理论知识;教务处教务管理岗主要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美育教师、理学院基础数学部教师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笔试相关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可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如所报考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则此岗位取消,考生须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考场。
3.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字),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和体温检测,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核酸检测报告的不能参加笔试。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5.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6.考生如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防疫与安全须知
1.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2.考生进入考点前需下载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1)
3.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应在开考前3天如实申报,进入考点时须持有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复印件。
4.考生可在考前45分钟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前需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复印件,接受工作人员身份核验,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5.考生进入校园后需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按照指定路线前往考场,并在进入考场前进行二次体温测量。
6.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7.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考试期间,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摘、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8.考试结束后,考生需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按照考场顺序依次有序离开考场,按照进入考场路线原路返回,离开校园,期间不得随意逗留、走动。
9.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不履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因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此前发布的招考公告中防疫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再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36082
附件1: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