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招考信息

首页 >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2020年哈尔滨市平房区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公告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 | 2020-09-18 11:31

收藏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20年度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务员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2020年度哈尔滨市平房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平房区人民法院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以及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考计划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一)时间

  现场资格确认工作定于2020年9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进行。

  (二)地点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后二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

  (三)咨询电话

  0451-86522532(15846619810)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所有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均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丢失的可到网上打印)

  2.报名信息表(在报名系统里打印)

  3.考生承诺书,需打印后考生签字(详见《哈尔滨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附件1))

  4.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5.学历材料

  ①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

  ②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党校学历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

  ③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出具2020年7月底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出的认证报告。

  ④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出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

  ⑤国(境)外学位需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二)报考条件或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

  报考“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包括按照政策规定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要求是“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持能够证明“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佐证及报考职位其他所需携带的材料,按本通知要求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2.社会在职人员

  考生如为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详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附件2)。

  3.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

  拟进入面试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不超过25周岁),需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需提供《退伍证》)。具体情况可参考《黑龙江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4.报考职位有其他材料要求的

  按照报考职位要求,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放弃资格确认,必须提前与审核部门联系,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

  4.考生携带和提交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5.考生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等待通知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事宜。

  附件:

  1、哈尔滨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中共哈尔滨市平房区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6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