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20年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参加笔试考试,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情况公示如下(附件),公示期为10月23日——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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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考动态
2020年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政策性加分公示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 2020-10-23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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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现将2020年大兴安岭地区地直事业单位参加笔试考试,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情况公示如下(附件),公示期为10月23日——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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