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11月2日;
集合地点:参加体检人员请于11月2日07:00前到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会议室集合(海融书香苑1号楼)。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前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需粘贴好双面胶)、体检费用(男生610元、女生780元),体检当日考生准备现金向体检医院缴纳。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三)考生要按时参加,切忌迟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引进资格;考生体检时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医院体检相关规定;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引进。
联系电话:0453-3996466、13946370073
附件:2020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